按照《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(2020年6月28日)规定程序,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,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。根据面试、体检和考核结果,在合格人员中,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4位拟聘用人员,现公示如下:
 
  
   
    拟聘岗位  | 
    姓名  | 
    性别  | 
    出生 年月  | 
 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| 
    学历及学位  | 
    备注  | 
   
   
    女生公寓辅导员  | 
    陈珊珊  | 
    女  | 
    1992.10  | 
    宁波大学英语笔译专业  | 
    研究生/硕士  | 
    中共党员;2018.09—至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  | 
   
   
    女生公寓辅导员  | 
    蔡婉玉  | 
    女  | 
    1994.08  | 
    北华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 | 
    研究生/硕士  | 
    中共党员;2019.06-至今宁波财经学院辅导员  | 
   
   
    女生公寓辅导员  | 
    汪一敏  | 
    女  | 
    1993.03  | 
    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  | 
    研究生/硕士  | 
    中共党员;2019.06-至今宁波大学新药技术研究院学生管理(研究生)  | 
   
   
    男生公寓辅导员  | 
    马华威  | 
    男  | 
    1990.06  | 
    美国圣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 | 
    研究生/硕士  | 
    中共党员;2015.07-2017.12宁波文化广场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;2018.01-2018.08宁波传化天地物流有限公司;2018.09—至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  | 
   
  
 
 
1、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,自公示之日算起;
2、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,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室(纪委办公室)、人事处反映;
联系电话:0574-88839013、88839032
联系人: 胡老师、郭老师
3、请反映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,真实准确,内容具体。
 
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2020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