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25年3月12日发布的《浙江省省属高校、医院和科研院所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》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试讲、综合面试、体检和考察,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:
序号 | 招聘岗位 | 岗位代码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 年月 | 专业 | 学历/学位 | 备注 |
1 | 教师 | A22-25-13 | 王燕华 | 女 | 1990.05 | 药用植物学 | 研究生/博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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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教师 | A22-25-13 | 舒志恒 | 男 | 1990.09 | 中药化学 | 研究生/博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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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教师 | A22-25-23 | 任倩 | 女 | 1990.10 |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| 研究生/博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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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教师 | A22-25-29 | 冯佳 | 女 | 1993.11 | 哲学 | 研究生/博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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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:从2025年12月24日到2025年12月30日,共5个工作日。
在公示期限内,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人事处、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监督电话:0574-88839024(校纪检监察室)
咨询电话:0574-88839032(校人事处)
通信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纪检监察室
邮编:315500
浙江药科职业大学
2025年12月23日